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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媽!媽媽!)





我和母親不能一起逛街﹐
我們的眼光實在相差十萬八千里。


她是個身材瘦小的女人﹐
當所有女人為逐漸上昇的體重所苦時﹐
她永遠可以老神在在的報出體重﹐因為絕對不超過40公斤。

她實在太瘦小了﹐
在台灣連size S 都不一定夠小到她穿﹐(突然雞歪想說一句﹕啊不然去穿童裝啊! 唉呀亂說話﹐這可是媽媽來著!)
於是她的衣服都用訂做的。
正好她最愛的造型和樣式是電視主播型。
主播型就是穿有墊肩並且上下配成套的套裝﹐頭髮要用吹風機吹膨(誇張度看個人啦)﹐
有時以碎花洋裝替換。
她的衣服都是量身訂做的﹐完全依照她身材的線條手工訂做﹐
質料不像現在流行的棉質休閒洋裝﹐她的一件一件都是好布料﹐雖然不像棉衣那樣有彈性﹐但穿起來背後拉練緩緩拉起﹐身材曲線畢露﹐可以說是主播Style中的翹楚啊!


還在台灣讀國中的時候非常偶爾她會來學校幫我送便當。
不是我在講﹐
整個就是奧黛莉赫本(Audrey Hepburn)重現:
身穿窄裙套裝戴黑色手套﹐連頭上都斜戴一頂有超大帽簷的帽子(註)﹐只差沒有含一根長長的煙斗(還是什麼棍子﹐誰來糾正我)
那天我看到也嚇了一跳﹐陪我一起等的朋友更是驚呼連連﹐說你媽責罵那麼漂亮﹐讓我超有面子的。
總歸一句﹐她走的就是氣質優雅端莊正式甜美風。



然而同一種style穿在她身上超適合超好看並不代表這種style適合我﹔最重要的是﹐並不代表我也喜歡這種style在我身上。



從我有記憶以來﹐我就十分不捧她的場。
在我還1﹐2歲﹐幾乎還是baby沒什麼記憶的時期﹐
我依稀記得每次她給我穿上有“很多花”的衣服的時候﹐我都會覺得全身刺癢難過﹐(後來自己發現是因為蕾絲的關係)。
長大一點﹐一直到長非常大﹐我還是十分不愛穿她買給我的衣服﹐不是長度不對﹐不然就是上面的圖案我不喜歡﹐不然就是整個就是又走起淑女風﹐總是有哪裡不對﹐永遠買不到對味的樣式。
實在欣賞不了她的用心﹐我只喜歡穿牛仔褲和自己存錢買的流行T-shirt。
她買給我的部份常常擺在衣櫃裡面生灰塵到我長太大﹐衣服變太小﹐她發現時又哇哇罵我﹕買給你衣服你又不穿﹐我以後不買了。

她和我眼光實在差太多﹐她無法從休閒服當中選出我喜歡的樣式。
例如說她第一次來加拿大看我的時候﹐
興高采烈的由皮箱中拿出一件正面是咖啡色燈芯絨質料背面是藍色牛仔褲質料的褲子
連爸爸都在一旁拍手叫酷。


有一種變裝秀﹐一人分飾兩角﹕同一個人正面是穿著禮服的小姐﹐背面是穿黑色西裝的紳士。


我每次看到這種表演﹐腦袋裡只有一個問題﹕那側面呢...?



沒錯﹐側面就是你想象中的不倫不類﹑半絨褲半牛仔褲的屌樣。
我忍住臉上即將抽動的浮筋﹐禁不起他們的再三催促和期盼我去試穿的眼光﹐換上。
事實證明﹐滑稽的衣服穿上身還是一樣滑稽﹐就像那頭牽到北京的牛一樣。
更怪的是﹐我一穿上﹐他們拍手叫好﹐尤其我爸還稱讚我媽“怎麼眼光這麼好﹐這麼會選”。


“我不喜歡﹐這褲子看起來很奇怪。” 接著﹐我看到被我用冷水潑濕的父母﹐還有逐漸籠罩的烏雲。


為什麼不喜歡﹖這有哪裡不好﹖這明明就很好看! 買東西給你還身在福中不知福$#$@$%$^&(^...size>! ”



我緩緩的說一句﹕“我說不喜歡﹐是跟你講﹐如果我騙你說喜歡﹐你一回去我也只會放在衣櫃放到爛﹐你覺得我要怎樣回答比較好﹖”


她楞了很久說不出話來。這是我生平第一次鼓起勇氣告訴她我真實的想法。


就這樣﹐我拒絕了母親的好意﹐揮揮手自己成長自己飛。
從這件事發生開始﹐她才正式將我看作大人﹐讓我走出自己的sty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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