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看過一篇報導,說現代的年輕人已不像上一代的那樣注重傳統和習俗,過年端午節中秋節還是會過,但這些節慶的典故和由來已逐漸不為人知。我想,我算是屬於這篇報導所描述的對象。

我以為,結婚是兩人愛的見證,那些禮品紅包聘金嫁妝,或六樣大禮或什麼十二樣大禮,都不應該是最重要的東西,重點是兩人相愛,修成正果,邀請真正會祝福我,真心為我而開心的朋友來,一起分享這喜悅,不過好像,天底下只有我和大B這樣以為。

依照傳統,聘金原來代表的意義是,男方父母彌補給女方父母嫁女兒的損失(有少了一個女兒的意思),而嫁妝的多少,則會影響女方後來進男方家的地位。這些都是代表,象徵性的東西,Do I care about that? Hell no!  今天我要嫁給一個男人,要看他有多愛我,而不是他的聘金給多少。同樣的,我在他家的地位,不是因為我帶的嫁妝有多少而以後地位多崇高,我的丈夫有多珍惜我,我在他家就有多少地位和價值。或許我這樣說太天真,或許很多人會笑我說結了婚你就知道,但兩人未來的相處必須建立在今天多少金額的聘金嫁妝上,很可笑的不是嗎?

如果今天老娘家有錢,母親給我1億元現金做我的嫁妝,以後我就能在婆家走路就有風?可以不用擦地板?可以指使別人?老公就不會出軌?

如果男方聘金“給不夠多“,女方就不要嫁了?那麼多少是多?多少才夠?


東方人的習俗中我最最最討厭的就是那種 “對方應該心裡要明白如何做“ 的心態,“這個錢本來就是 男方/女方要出“,“他們怎麼沒有如何如何“,"我們嫁女兒/娶媳婦 本來就應該得到OOXX" 這種東西,煩死人了!要什麼,就說出來,大家可以溝通,不必要的就省略,結個婚兩個親家勾心鬥角的,誰會比較開心嗎?這種習俗如果照辦,雙方都開心的話,那我沒有意見,要是造成爭執的開端,那我覺得一點必要都沒有。


爸媽在臺灣,告訴別人女兒要結婚了,許多人第一個反應是,啊男方家聘金給多少?啊?沒有啊?怎麼這樣咧?...

雖然我一早就說,不要任何複雜不必要的習俗什麼的,就算他們是再開明的父母,在這樣的轟炸之下,難免心理壓力沉重,開始擔心我會不會因為“沒有嫁妝以後在婆家沒有氣勢“,怕人家會欺負我。


不會不會,你們養我已經花很多錢了,我本身的條件,就是我最好的嫁妝!而大B對我的愛,就是最好的聘金!



當習俗變成一種壓力,我是十分樂意坐下來討論到底有無其必要性;事情是人決定的,生活也是一樣在過的,怎樣的儀式,怎麼說都只是一個形式罷了,說來說去,那些錢啊,禮啊,真的是給自己找麻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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